网站首页   机构概况   公告公示   环境执法   污染防治   建设项目环评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滚动新闻:
 

关于网格化管理和建立企业环境自律体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04-15 14:12:19  来源:  作者:

 

 

 

 

               

                定环保(201519

         

 

定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网格化管理和建立企业环境自律体系  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厅环监局:

为推进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自律体系的运行,按照省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冀环治办[2013]11号)文件精神和省厅《关于对相关企业环境自律体系运行情况调查的通知》(冀环监[2014]186号)文件的要求,我市在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推进相关企业环境自律体系的建设,丰富了网格化管理的内容,现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以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一)合理设计网格。将全市整个辖区划分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定州市政府;将25个乡镇(办)划分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将518个行政村(社区)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三个延伸,面、点、线“三个延伸”,形成了面上查、点上防、线上治的工作态势。一是在“面”上延伸,将网格管理延伸至村(街、社区)。根据人口、面积、企业数量等情况,将每个村(街、社区)划分为若干片区,即网格单元。二是在“点”上延伸,将网格管理延伸到每个污染源。对全市所有污染源全部实施网格化管理,在排污企业内部建立起网格,由企业法人(或总经理)负总责,每个排污节点都明确责任人,做到每个点源时刻有人监管,确保发生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处理。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对全市153家涉气企业、20个建筑施工工地、57家加油站、82家工业燃煤锅炉、7家采砂场、36辆渣土运输车、287辆公务用车、32家重点企业都逐一明确了监管责任人、责任领导,使它们都处在网格监管之中。三是在“线”上延伸,环保工作相关部门都推行网格管理。21个相关部门,都按照承担的环保职责,制定本部门网格工作方案,将每一片区域、每一个排污点源都列入网格管理范围。特别是环保部门,在系统内部建立了局长、分管副局长、监察大队、监察所逐级负责的内部执法网格体系。以每位主管局长所管辖范围为片区,以各监察所辖区为网格,划分为4片22个网格,逐区域、逐企业明确监管责任和责任人,明确环境监管的范围、内容和标准,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完善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监督、考核等体系,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正常运行。一是建立组织体系。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和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成员的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建立监督体系。市委、市政府对网格化管理工作坚持定期调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督查局、组织部、环保局参加的督导检查组,定期对网格内职责履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建立考核考核。市委、市政府将环保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乡镇、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评先创优环保一票否决”。 对网格员每年进行考核评比,并根据考核情况,对优秀网格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四是针对环境执法监管网格,建立健全人大、政协、舆论、社会监督体系,有效控制了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情执法、以管代罚、以罚代处、以罚代法等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网格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通过推行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我市环保工作实现了“四个转变”,即:由“责任模糊、互相推诿”到“职责明确、主动履职”的转变;由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到各部门协调联动的转变;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抱怨”到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的转变;环境监管工作由“事后追究”到“事前预防”的转变。2015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展全市环境执法大检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大检查督查和自查工作,以网格化管理要求认真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各部门紧密配合,做好违法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关停等工作,做好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工作。二是开展了打击塑胶非法生产经营清华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制订了《方案》,重点乡镇政府牵头,环保、质监、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联合行动,全市已取缔违法橡塑加工企业893家,58家有环保手续的成品企业的签订企业自律书,此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整体工作5月底完成。是整治钢网企业专项行动,对45家钢网企业全部在高压线路上进行了断电,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和建设能力。充分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企业技改标准,积极推动企业的升级改造工作。

(四)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我市多年来实行环境网格化监管取得的经验为基础,联合武汉大学联合开发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环保网格化执法监管系统,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建立环境要素齐全、技术设备先进、基础数据完备、应用系统互联、信息共享利用的智能化环境监控平台,形成技术先进、立体覆盖、安全可靠、运行高效的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将智慧环保作为网格化管理的有效载体,运用信息化的技术,实现网格管理体制、责任、手段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解决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与当今环境形势、环保任务、环境改善不相适应的矛盾;解决环境监管能力与环境违法行为不相匹配的矛盾;解决公众对优质环境的需求与环保意识较低之间的矛盾。使环境执法情况清晰、数据准确、执法有据、过程可查、结果可考;环境执法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环境执法公开透明,公众随时可查,执法随时公布,搭建起环境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与广大公众无障碍沟通的桥梁。

    二、紧扣重点,建立企业环境自律体系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和各项制度

企业设立了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了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车间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并在企业内部设立公示牌。要求企业对单位环境管理档案进行分类分年度装订,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在线监测数据记录、污水处理站台账、脱硫除尘台账、危废管理台账等。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完善,做到了公告栏张贴或者立公示牌。并在企业醒目位置设立了污染源分布图、污染物处理流程图和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网络图公示牌。

   (二)明确企业监督员职责

1、协助制定和完善本企业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情况。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达标排放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 排情况。

5、负责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并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理。

   (三)完善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监督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规范监督行为,确保监督效果,保障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共聘任“监督员”200人,涉及人员:人大代表、大学生环保志愿者、街道、农村有志青年、基层干部、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我市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义务监督员的监督,培养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排污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责任意识,为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总量减排目标,实现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下坚实基础

现我市将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医药、化工及涉重金属企业作为重点,通过上述措施,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1家企业建立完善了环境自律体系,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特此报告。

                             

                           

                                                                                                                                         2015年4月14日

 

 
   
 
 
Copyright © dingzhoudail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定州生态环境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冀ICP备14019100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冀新网备13201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