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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7-09 09:48:31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夏收在即,我市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已全面开始,按照《2015年全省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省农工部、环保厅、农业厅组成的督导组,近期将对我市的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导,并随机抽选3-4个乡镇,每乡镇1-2村进行深入检查。为了实现我市夏季秸秆禁烧“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工作目标,顺利通过省督导组检查,就近期秸秆禁烧工作安排如下:
一、搞好宣传。各乡镇(办)、禁烧成员单位、分包乡镇部门要利用宣传车,农村广播喇叭、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确保每村(社区)书写、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并逐户签定禁烧责任书。市农业局要向收割机手发放明白纸,严格收割操作规程。
二、强化预防。各乡镇(办)和分包乡镇部门,要按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运交通干道沿线,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秸秆、垃圾,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三、进行督导。市农工委、环保局、发改委、农业局、规划局各有一名副职带队,按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片区划分,以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情况交流、提出意见的方式,对各乡镇(办)的方案制定、责任状签订、措施制定、责任落实、处罚措施、宣传等情况,在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一次全面督导,并将督导情况上报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措施不力、秸秆焚烧严重的乡镇,要进行驻点和重复督导。
四、信息报送。各乡镇(办)、各督导组、市直分包部门指定专人,在2015年6月15日至7月30日期间,每天下午4点前,向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日工作进展、禁烧秸秆工作措施、对反面典型的查处情况。2015年6月16日前,将实施方案、责任状报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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