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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定市府【2013】12号文件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4-08-13 17:44:24  来源:  作者:

 

为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根据《定州市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定市府【2013】1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总体要求,通过整合全局力量,实现重心下沉,将执法力量和服务资源纳入网格,建立常态化环保执法服务联动机制,逐步构建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执法服务网络,推动我市环境监管和环保服务工作步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邸占欣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李同合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郝文强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立辉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尹保平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赵  永  市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队长

符  涛  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成淑平  市环境保护局宣教科科长

陈永利  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科科长

王跃辉  市环境保护局总量办主任

陈永明  市环境保护局污防科科长

赵明锁  市环境保护局信访科科长

杨国甫  市环境保护局信息中心主任

郭利民  市环境保护局法制科科长

商晓玲  市环境保护局辐射科科长

肖  伟  市环境保护局生态办主任

王淑敏  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站长

张国志  市环境保护局固废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保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永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负责具体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三、明确分工和职责

1、合理划分网格。在横向上,把全市25个乡镇(办)分为4个网格责任区片和22个网格责任区块,每个网格责任区片由一名主管局长负责,每个网格责任区块由一个监察所负责。四个网格责任区片由4位分管局长所分管的科室、监察所管理范围为网格化单元。各监察所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监管。

李同合副局长分工负责生态办、法制科、人事科、南城企业所、南城噪尘所、南城饮食所、双天园区所、号头庄所、东亭所,监管区域为南城区、叮咛店镇、号头庄乡、东留春乡、东亭镇、东旺镇、杨家庄乡、大鹿庄乡和大辛庄镇。

郝文强副局长分工负责总量办、监测站、污防科、评估中心、西城企业一所、西城企业二所、西城噪尘所、西城饮食所、唐河园区所、开元所,监管区域为西城区、赵村镇和开元镇。

刘立辉副局长分工负责办公室、信息中心、辐射科、固废中心、明月店所、周村所、李亲顾所、高蓬所、邢邑所。监管区域为周村镇、邢邑镇、高蓬镇、明月店镇、息冢镇、西城乡、子位镇和李亲顾镇。

尹保平副局长分工负责监察大队、信访科、宣教科、北城企业所、北城噪尘所、北城饮食所、清风店所、砖路所。监管区域为北城区、砖路镇、庞村镇、留早镇和清风店镇。

在纵向上,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由环境监察大队牵头,负责全市环境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对全市32家重点企业实施垂直监管,并对各监察所的环境监察业务进行指导、督查、稽查、督导和考核;信访科牵头环境信访工作,负责环境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负责对监察大队、各监察所实施监督和后督察工作;法制科负责案件移交工作;其他有关科室按照《各科所站队职责分工(试行)》牵头负责各自工作。从而在内部纵向管理上形成三个层次。即:各监察所负责对本区域网格单元内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监察大队负责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施重点监管;信访科发挥信访风向标和晴雨表的作用,做好信访分析和舆情动态分析,对各监察所和监察大队的监管情况实施监督,并做好后督察工作。

2、明确责任目标。根据局党组成员工作分工,主管局长是各自监管区域网格单元的责任领导,对本监管区域网格单元内所有与环保工作有关的各项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监察大队长(中队长)、监察所长、科长(主任)是本监管区域网格单元内所有与环保工作有关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是本监管区域网格单元内的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特殊情况要承担全部责任;驻厂监管员为网格单元的直接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

(1)主管局长职责:

①指导督促监管区域网格单元的所有环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②指导督促监管区域网格责任人员严格落实工作职责;

③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监管区域重点环境问题,下达工作任务;

④加强与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⑤负责督办监管区域内的环境信访案件,是本区域网格单元内各项环境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

(2)科长(主任)职责:

①结合工作职能,每季度至少对分工负责的重点监控企业检查1次;

②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要认真填写《网格化管理动态检查表》,汇总后交监察大队。

(3)监察大队长(中队长)、监察所长职责:

①做好监管区域网格单元内企业的日常监察监管;

②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③承办监管区域内环境信访案件,是本区域内环境信访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

④配合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⑤做好监管区域内所有与环保工作有关的各项工作。

(4)驻厂监管员职责:

①严格监管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三同时”制度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在线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和企业排污申报、核定、征收工作落实情况;

②严格监管本区域内生态环境、农村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做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污染源现场监察;

③细致排查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周边的非法企业和小摊点及环境污染隐患排污企业;

④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及时更新网格化监管监督平台信息内容,

3、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局党组成员工作分工》、《各科室站所队职责分工》、《年度考核办法》、《环境信访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环境信访案件办理办法》、《信息考核办法》等网格化管理机制,为网格化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4、完善信息平台。按照“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分期实施”的原则,逐步对重点企业编制《环境执法现场检查操作规范》,规范监察监管行为;每年筛选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安装环保在线监控设备,组建监控中心,逐步实现对重点企业的全天候监控;各监察所负责绘制本辖区网格化监管地图,标明每个污染源网格的位置、周边环境敏感点、责任领导、驻厂员、重点污染因子等;总量办对全市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达标情况进行汇总,建立污染源基础数据库及相关配套表格,绘制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地图。并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动态化更新,做到动态监管,挂图作业。

四、保障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是全市的重点工作,是提高社会管理工作质量的创新举措。全局要高度重视,思想认识要端正,工作态度要积极,切实把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头等大事,严格按照工作分工和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增强网格化管理水平。 

2、严格落实责任。要按照“谁分包、谁负责,谁出事,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督查通报的网格责任人将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党纪或法律的,交由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

3、强化检查督导。局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要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各网格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矛盾问题,并将检查结果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有序展开、稳步推进。

4、建立联动机制。局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领导小组负责局内部网格化组织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各成员召开会议,沟通情况,制定措施,布置任务,对于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中明确淘汰时限的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上报市政府组织乡镇(办)、监察、工信、发改、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合行动,坚决取缔关停。对排查出的环境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移交相关部门。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和拒不整改的企业,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停电、停水、停产、拆除设备、彻底取缔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定州市环保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图

                         

 

                                                                              一三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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