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2012年夏季小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定州环保局2012-5-31 16:07:13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定州市2012年夏季小麦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29日
定州市2012年夏季小麦秸秆禁烧 工 作 方 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切实做好今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根据省和保定市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防止大气污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维护公共安全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坚决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保持良好空气质量,树立我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三夏”期间,全市范围内全面禁烧,重点是京广铁路、107国道、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高铁客运专线、河龙线、定魏路、定深路等交通干道两侧和市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严禁露天焚烧小麦秸秆;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沟渠、坑边的小麦秸秆必须全面清理,彻底消除焚烧隐患,防止焚烧秸秆引起大气污染,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三、工作方法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秸秆禁烧要求。市环保局、农业局分别发表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电视讲话。市政府印发禁烧秸秆《通告》6000份,每村张贴10份,电视台全天候反复播出,各村高音喇叭早中晚滚动播放。市农业局向小麦收割机手发放明白纸,严格小麦收割操作规程,确保人手一份。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包乡镇(办)部门出动宣传车50台,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宣传。各乡镇(办)要确保每村书写、张贴宣传标语不少于10条,每户一张明白纸,并逐户签定禁烧责任书。麦收前,农村各中小学要开设秸秆禁烧课,发放明白纸,教育家长自觉禁烧秸秆,在全市营造秸秆禁烧强大声势。 (二)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市能够机械作业的地块要100%实行秸秆粉碎还田,不能机收作业的地块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麦收前,全市小麦联合收割机要全部安装秸秆粉碎装置,没有安装粉碎装置的收割机不准下田作业;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内。各乡镇(办)、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气化、沼气、沤肥等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从根本上杜绝秸秆露天焚烧问题。 (三)加大巡查力度。麦收期间,各乡镇(办)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秸秆禁烧指挥部,组成巡查队深入田间地头,24小时监控。各村(社区)成立专项检查小分队和应急小分队,分片分地块,责任到人,不间断巡查。发现火情,在第一时间处置,严防火情扩大,并协助乡镇(办)执法检查组,搜集焚烧秸秆人的有关违法证据。公安机关按照“谁烧罚谁、烧谁罚谁”要求,对焚烧秸秆的人以及该地块承包者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拘留;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各督导组、市直分包部门于每天下午4点前要向市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每日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的内容主要是每日进度、禁烧秸秆工作措施、对反面典型的查处情况。市秸秆禁烧办公室要24小时专人值班,每天对全市禁烧情况进行汇总,当天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禁烧办电话:2393238,举报电话:12369。邮箱:dzhbstb@126.com)。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2012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工委、环保、农业、监察、林业、财政、教育、交通、工商、安监、报社、文广新局、公安、电视台等部门的领导和各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夏季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乡镇(办)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农机调度、秸秆还田、秸秆清运、综合利用等工作。各乡镇(办)行政正职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市直分包部门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市、乡、村、户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要实行分包责任制,市领导和市直部门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地块,把禁烧责任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领导和组织责任,要高度重视,克服松懈、疲怠思想,及时到岗到位,督促各乡镇办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和措施,结合各自职能与乡镇(办)一起共同抓好禁烧工作。市环保局要加强现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市农业局要加强各类农机管理,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防火护林工作,对焚烧秸秆毁坏林木的责任人实施处罚。公安部门要积极参与查处焚烧秸秆行为,依法打击。市安监局负责禁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火灾预防和灭火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宣传工作。工商部门负责严厉查处非法收储秸秆行为。报社、电视台负责宣传报道工作,每日通报全市禁烧工作情况,曝光反面典型。市监察局负责对各乡镇办秸秆禁烧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干部履行禁烧职责情况进行监察,依法追究失职、渎职人员责任。 (三)强化督导。由环保、农业、监察、林业、安监等部门一名副科级干部牵头,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5个督导组,分片负责,督导乡镇(办)秸秆禁烧工作。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要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分包部门到岗到位情况及各乡镇(办)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麦收期间,驻各乡镇(办)、村(社区)群众工作站也要把禁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督促所驻村落实禁烧工作措施。 (四)严格奖惩。对未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办)奖一万元;对发生焚烧现象的乡镇(办)予以通报批评,一个着火点罚一万元,多起着火累计加罚;被国家卫星遥感定位或被上级政府通报批评以及焚烧秸秆屡禁不止的,除经济处罚外,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两次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严肃追究乡镇(办)领导及包乡镇、包村部门领导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建立考核机制。市委、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乡镇(办)与分包部门捆绑责任制,今年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核内容有四点:一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落实措施,重点考核机构是否建立,人员是否到位,特别是各村各组的巡查力量是否到位。二是信息工作情况,重点考核信息报送制度是否落实。三是秸秆禁烧工作中取得的成效,重点看在禁烧工作中是否有焚烧农作物秸秆的情况发生,是否存在焚烧痕迹。四是秸秆的综合利用情况,重点考核综合利用措施是否到位,综合利用效果是否显著。 附件:1.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 李永侃 副市长 成 员: 汪志军 市委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邸占欣 市环保局局长 安 纲 市农业局局长 殷同利 市监察局局长 陈新宁 市财政局局长 王建书 市林业局局长 张淑敏 市交通局局长 贾玉明 市教育局局长 张冠军 市安监局局长 杨荣宝 市工商局局长 张利亚 市文广新局局长 杨跃平 定州日报社总编 刘剑英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 光 市电视台台长 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行政正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邸占欣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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