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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份环境信访举报办理情况

时间:2019-11-14 17:25:51  来源:  作者:

导出结果列表 2019年10月份信访举报办理情况
序号 举报时间 举报对象 详细地址 污染描述 办结意见
1 2019-8-26 博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定州市长安办街道祥园路28号 该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噪声、烟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请查处。 接到关于定州市博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污染的举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明确责任,由执法三中队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举报问题:该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检查情况:定州市博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定州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祥园路28号,法定代表人刘永新,占地28068平米,总投资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6825954095845,排污许可证号:PWD-139001-1050-18、有效期: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该企业东侧、南侧、北侧均为厂房,西侧隔路为住户。主要产品为汽车配件,原料为钢板。生产设备有剪板机、冲压机、焊装线。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冲压车间门窗都处于关闭状态,根据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监测报告编号:HBLH(2018)测第833号,)显示噪声合格。该企业生产工艺为原料→裁切→折弯→焊接→成型,不涉及粉尘排放,只有焊接工序产生少量烟尘,该企业配套了焊接烟尘处理器,不会对周围居民带来影响。
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减震沟设置不规范,我局已责令其对减震沟进行整改。由于匿名举报无法与举报人联系告知查处结果。
2 2019-8-31 南辛兴工业园区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迎宾路 白天气味不会有,到了晚上刺鼻的气味呛的人头疼。一般时间是在晚上和午夜就有了这种气味。无法确定是哪个厂区的味道,好像很多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希望环保不猛能够检查一下刺鼻气味来源。晚上村子里面全部都是。 2019年8月31日,我局接到反映“定州市南辛兴园区在晚上和午夜有刺鼻的味道呛得人头疼,白天气味不会有,无法确定是哪个厂区的味道”问题后,立即针对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定州市南辛兴园区正式名称为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园区内企业主要生产塑料颗粒及其制品加工,环保手续完善。
二、调查情况:
1、现场检查,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涉气排放企业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涉气排放企业均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有排放污染物检测达标报告。
2、因为园区内塑料生产企业比较集中,为了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塑料企业转型升级,确保塑料行业健康发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定州市政府制定了《定州市塑料行业整治规范》,园区内企业正在进行提升整改,目前已有一百余家完成提升整改,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的第三方验收。
3、故该举报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1、对已经通过验收的企业加强管理,保证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督促没有完成提升整改要求的企业尽快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2、因为举报人为匿名,没有联系方式,无法与举报人进行反馈。
3 2019-9-2 蛋托厂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 晚上偷着加工,,有噪音,,希望有关部门,严查 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派执法人员联合当地乡镇进行排查,经排查,在该镇良村与北木楼交界有一个生产鸡蛋托的工厂,该厂名为富民纸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以纸浆为原料生产鸡蛋托,有环保手续。该公司由于市场原因已于2019年8月17日停产,一直到现在没有生产,不存在偷着加工生产问题。
4 2019-9-3 不锈钢加工 定州市南城区中军帐村北 该厂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刺鼻异味、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请查处。 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派执法一中队执法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定州市博瀚钢结构厂,法人代表刘淑华,位于南城区中军帐社区南,2017年建厂,主要出售不锈钢管件,现场监察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主要有剪板机和折弯机,主要生产工艺为根据客户需要切割出售不锈钢管件。该厂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手续,现场未闻到刺鼻异味。我局执法人员责令该厂加强切割时噪声管控,防止噪声扰民。由于匿名举报无法告知查处结果。
5 2019-9-5 未知 定州市息冢乡连台村 无名垃圾点(废旧电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烟尘污染严重,请查处。 接到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派执法人员联合当地乡镇进行排查,经排查未发现连台村有废旧电缆、生活垃圾露天焚烧现象。为此息冢镇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对连台村的日常巡查,加大工作力度,发着火隐患立即排除。
6 2019-9-16 泰华商务地板革厂 明月店镇明月店村西1公里 举报人反映: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不定时产生大量刺鼻气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的日常生活。 收到190916000000020389交办问题后,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展开调查,经查具体情况如下:
1、定州市泰华商务地板革制造厂,位于定州市明月店镇明月店村,法人:曲永忠。环评审批文号:定环表【2016】22号,技改环评定环表【2019】19号;目前处于委托第三方验收阶段,排污许可证号:PWD-139001-0238-19,有效期限:2019年10月9日至2020年4月8日。
经现场调查,定州市泰华商务地板革制造厂主要生产原料为PVC薄膜,成品为地板革,生产工艺为印刷和压延,印刷工艺:PVC薄膜-预热-印刷-冷却-收卷;压延工艺:PVC树脂粉末(DOP、ADC发泡剂)-高速混合-过滤-开炼-压延发泡-压延-冷却-切边-检验-成品,该企业为非涉水企业,冷却工段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安装有等离子、布袋除尘器、光氧催化环保治理设施,生产废气由上述环保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前期在我局的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污染设备密闭不严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对该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进行罚款,目前正在按法律程序进行。由于匿名举报无法告知举报人
7 2019-9-24 未知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 此处存有大量工业废物,属于化学污染物,随风吹散,大量烟尘,灰尘微粒极细,对环境产生严重粉尘污染,人体吸入后危害极大可致癌变。望有关部门大力清理此处工业化学废弃物,恢复土地原貌。 经我局执法人员排查,在举报人反映的地理位置附近未发现有大量工业废物,此处及周边为修车厂、歌厅、汽货公司和饭馆。举报不实。
8 2019-10-18 未知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 此处堆放有大量工业废料,程粉尘状,有腐蚀性,对空气土壤有很大的破坏力,大风季节马上到来,此处的扬尘非常严重,此种扬尘对人体的危害很大,强力举报此种破坏环境行为,村里党委支书一直不作为,多次举报未得到一点儿效果。恳请上级领导关注。 经我局执法人员排查,在举报人反映的地理位置附近未发现有大量工业废物,此处及周边为修车厂、歌厅、汽货公司和饭馆。举报不实。
9 2019-10-18 未知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 此处的堆放大量工业废弃物,有粉尘和腐蚀性,风季到来,望有关领导严办此事 经我局执法人员排查,在举报人反映的地理位置附近未发现有大量工业废物,此处及周边为修车厂、歌厅、汽货公司和饭馆。举报不实。
10 2019-9-11 木门厂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 定州市邢邑镇南木楼村西南无名木门厂污染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定州市邢邑镇南木楼村西南无名木门厂,实名为定州市美沐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邢邑镇南木楼村西南400米处,公司占地10亩,负责人:社信强。该公司以木板、油漆等为原料生产木门。主要生产设备为电锯、雕刻机、烤漆房、打磨机等。生产工艺为:木板-切割-雕刻-拼装-打磨-烤漆-成品。
二、 现场检查情况
    我局执法人员早在9月3日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有环保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该企业安装了脉冲布袋除尘器用以除尘,安装了等离子光氧一体机以处理VOC,环保配套设备较为完备。现场检查时公司车间内有轻微油漆味,厂区外闻不到油漆味。2019年9月25日接到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看,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三、查处情况
    鉴于定州市美沐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排污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生产和在未进行环保验收的情况下投产,我局执法人员联合乡镇环保所及电力部门已于2019年9月3日对该司公进行断电处理并处罚款。目前该公司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11 2019-10-10 铸造厂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 西城区王会同村铸造厂污染问题 2019年10月10日,我局接到冀环信[2019]569号反映在王会同村北口和南口分别存在四家小铸造厂的举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派执法八中队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调查情况
体育用品制造是我市传统产业之一,铸造是体品生产的主要生产环节,我市历史上小铸造企业曾达100多家,大部分没有环保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污染较重。2013年我市集中开展铸造行业综合整治,强制拆除全市所有铸造企业的5吨以下冲天炉,统一更换为电炉融化,并要求企业完善了环保审批和排污许可手续,纳入正常环境监管。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收紧,环境管理力度的加大,我市铸造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已经不能适应日益严格的环境管理的需要,因此在充分调研、学习参观的基础上,今年7月初我局起草了《定州市铸造产业环保整改提升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实施整行业的整改提升改造,市政府通盘考虑,制定《定州市铸造产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以“高标准建设一批、整治改造提标升级一批、多形式整合一批、依法淘汰退出一批”为总体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环保倒逼等方式,坚决打好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铸造行业的环保整改提升。
二、四家铸造企业的基本情况
1、誉祥铸造有限公司,法人王振尧,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2006年开始建设冲天炉,2013年根据我市铸造行业“煤改电”的要求,拆除冲天炉更换为电炉,企业委托石家庄经济学院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评结论,2013年10月23日审批该环评报告(定环表【2013】110号),排污许可证号PWD-139001-0177-18。
该项目环评文件显示,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环评文件显示该企业距离王会同村130米,符合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经现场勘查,结合利用卫星图片进行测距,该公司铸造车间距离王会同村约115米,环评文件未将韩家洼村列入保护目标,经测量,该企业现状铸造车间距离韩家洼村最近点约95米。
2、双明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原名辉腾体育用品厂),法人王鹏辉,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2006年开始建设冲天炉,2013年根据我市铸造行业“煤改电”的要求,拆除冲天炉更换为电炉,企业委托石家庄经济学院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评结论,2013年12月20日审批该环评报告(定环表【2013】164号),排污许可证号PWD-139001-0120-19。
该项目环评文件显示,每天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利用卫星图片进行测距,该公司现状铸造车间距离韩家洼村约125米,距王会同村约115米,满足环评文件提出的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3、星辰体育器材厂,法人王二辉,占地面积1467.4平方米,总投资43万元,2005年开始建设冲天炉,2013年根据我市铸造行业“煤改电”的要求,拆除冲天炉更换为电炉,企业委托泊头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评结论,2013年7月8日审批该环评报告(定环表【2013】62号),排污许可证号PWD-139001-0176-18。
利用卫星图片进行测距,该项目铸造车间距离王会同村约80米,与环评文件表述基本相符,环评文件未提出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结论为项目从环保角度可行。
4、金鑫体育用品厂,法人王才歧,占地面积1800平方米,总投资620万元,2008年开始建设冲天炉,2013年根据我市铸造行业“煤改电”的要求,拆除冲天炉更换为电炉,企业委托石家庄经济学院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定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环评结论,2013年12月30日审批该环评报告(定环表【2013】188号)排污许可证号PWD-139001-0184-16。
该项目环评文件显示,该厂铸造车间距离韩家洼中学110米,企业2班、每班工作8小时,每年工作300天。利用卫星图片进行测距,由于企业的改造和平面布局调整,目前该项目铸造车间距离韩家洼中学95米。
这四个项目环评文件均为2013年审批,四家企业经过六年的发展,企业车间的平面布局和企业周边的情况都有不同程度的变化,现状已经不能完全说明当时审批的防护距离情况。
三、处理回访情况
由于是匿名举报,无法沟通,无法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签字。
12 2019-9-10 东方铸造厂 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 和万军反映砖路镇东方铸造污染问题 2019年8月29日,和万军提出的来信反映,其是定州市砖路镇砖路村村民,定州市东方铸造有限公司多年污染村民环境,要求给予补偿。2019年8月27日来信,认为定州市环保局包庇涉事企业,要求调查。另随信附寄其因经济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已告知不予受理属法院职权范围。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本机关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信访人姓名:和万军,信访人地址:定州市砖路镇砖路村,问题发生地:定州市砖路镇砖路村,联系方式:15935263316
 经调查,我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疏理:从2018年5月信访人第一次反映东方铸造有限公司的问题至今,我市主管市长刘力威亲自过问并调度协调此案件,我局原局长米海鹏、原副局长尹保平、郝文强副局长、高宏涛执法大队长、吕坤执法中队长、张涛执法中队长均分别带队到该公司明察暗访、检查核实该公司的排污情况。生态环境部督查组的领导、省委第十二督察组领导、省厅执法局王登龙处长、省厅第一专员办公室赵永主任、刘志强主任、省厅督查中心罗勇主任以及省厅指派的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分别在不同时间就和万军反映的定州市东方铸造有限公司非法排污问题进行了多次检查,在历次检查中均未发现该厂有违法排污现象。我局执法人员曾对砖路村村民进行走访调查,村民未发现东方铸造厂随意倾倒一般固废,也未直接向村东南大沟渠排放废水。砖路镇党委、政府会同砖路社区委员会安排干部,也对该问题进行走访调查,经与村两委干部、老干部、老党员等16名常住砖路村民座谈询问,均表示该厂自建厂以来,从未在砖路村内随意挖坑非法倾倒工业废料现象。2019年9月2日省厅信访工作督导组牛国新组长带领丁帅、樊海洋同志检查,走访了当地群众和当地乡镇的领导,就东方铸造有限公司历史污染问题进行了调查,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问题,接受调查群众没有人反映东方铸造有限公司历史上有违法排放工业废渣的现象。上述调查处理结果均在不同时间以书面告知,不存在定州市环保局包庇涉事企业的问题。关于要求东方铸造有限公司补偿问题,由于东方铸造有限公司没有补偿意向,不适合行政调解程序,建议信访人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关于经济纠纷,不服法院判决问题,不在我局职责范围,请通过法律程序决解。
已告知信访人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定州市人民政府复核复查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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