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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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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店康庄子村北大院内炼化废塑料污染
办理结论
经查,在明月店镇康庄子村北的一个旧学校内有一个废旧塑料加工点,加工点占地200平方米,负责人:刘建永。该加工点以废旧塑料为原料生产塑料颗粒。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2台、挤出机2台。生产工艺:废旧塑料-破碎-电加热-挤出-切粒-成品。该加工点无环保审批手续,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我局已依法做出了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拆除生产设备,清除生产原料的行政处罚。2014年11月3日和2015年1月29日对该加工点进行复查,该加工点生产设备已拆除,生产原料已清除,无生产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