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州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定环固管函(2017)86号
关于对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将危险废物转移至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申请的批复
河北国华定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2017年4月关于转移危险废物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请示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和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报送的申请转移资料完备,符合有关规定。经省厅批准,待转移的危险废物废烟气脱硝催化剂(HW50 772-007-50)属于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的处置范围,同意你公司将上述危险废物转移至该公司处置.
二、安徽思凯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备案了有关处置资质、运输资质、押运资质、法人登记、工商执照等资料,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三、请你公司在2017年9月30日前集中批次转移,转移当天通报我局环境监察大队,以便监督管理。
四、转移过程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有效措施防遗失、防撒漏,派专人全程监控危废转移,确保安全。
联系电话:0312-2393631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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