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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环保局科室设置及主要职能

时间:2018-11-07 10:21:12  来源:  作者:

 

 

环境执法大队、
 
负责指导监督排污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环境违法行为的现场调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负责对全市环保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执法;负责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按规定安装、监测结果超标、造假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远程执法抽查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稽查工作和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负责落实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标准化建设和环境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工作。
危险废物管理
办公室
1、负责全市年处置危险废物10000吨以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负责全市年处置危险废物10000吨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初审;负责全市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2、负责全市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初审;负责全市医疗废物转移的审批;3、负责全市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河北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废物安全隐患排查;5、负责组织全市固体废物专项行动的汇总。
信访科 1、负责各类环境举报平台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反馈工作;2、按规定向各执法所、队交办、转办环境信举报访事项,并进行督办;3、及时向本局、省厅等上级部门报告环境信访信息;4、按规定向上级业报告上级交办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5、向环境信访人宣传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维护环境信访人的合法权益;6、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纪律,为投诉者保密,不得将投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转给被投诉人。
土壤科 1、贯彻执行国家和河北省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2、牵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3、组织开展土壤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工作;4、指导、监督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
应急办 1、负责环境应急和检查以及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发布、解除等相关工作;2、协助组织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及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和实施工作,督导检查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及落实情况等;3、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和通报工作,承担我局环境应急值守及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4、协助开展对全市各类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检查和评估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对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5、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评价治理效果;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确认达到预警等级时,综合污染排放情况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编报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6、配合开展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急响应情况的督导检查;协调组织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协助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启动应急响应;协助督导检查成员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7、协调组织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分管科室 职  能
总量控制科 1、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工作;2、负责四种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3、负责全市四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4、负责除经济开发区之外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5、负责清洁生产工作;
评估中心 1、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技术评估工作;2、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后评估;3、开展环境保护的咨询服务等工作。
大气办 负责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拟定我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省、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规划、计划;拟定控制大气污染阶段性目标和燃煤、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异味的污染防治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并监督实施。
机动车管理科 1、负责本市机动车、加油站设施等流动源污染排放的监管工作;2、负责本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对我市25个乡镇(办)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审核。
环境监控中心 主要承担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等监测任务。
分管科室 职  能
办公室 1、组织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2、组织办理公文、函电;承担以市环保局党组、市环保局和局办公室名义发出文件的核稿、送签、编号、组织复印、盖章、保管和销毁等工作;3、负责局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的组织、记录等工作;4、负责分解年度目标任务,以及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议定事项和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5、组织督查、督办有关决定、决议、会议精神、领导批示等贯彻落实情况;6、负责接收、整理、提供利用、保管局机关档案;7、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工作;8、管理中共定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印章和市环境保护局印章及介绍信;9、管理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10、组织协调重要公务接待;
财务科 负责全局各项资金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认真做好记帐、算帐工作,严格执行财务预算,负责本单位日常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负责债权、债务和固定资产的核查工作,负责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信息中心 1、负责日常网站维护与更新,提供环境信息服务;2、负责日常国、省、市控企业在线设备正常运行传输,沥青烟、厂界微型站运行维护,确保在线数据的稳定运行;3、负责费改税平台和污染动态管理系统的填报;4、负责政务公开工作;5、负责局视频会议。
辐射科 1、加强对辖区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管理工作;2、加强对辖区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管理工作;3、加强对辖区移动放射源探伤(含外省在本辖区作业的放射源移动探伤)作业使用高风险放射源以及关、停、间歇性生产单位管理工作;4、加强对辖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延续、注销等管理工作。
水污染防治科 1、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2、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3、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4、收集市水污染防治的有关信息;5、划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和维护保护区警示牌、标识牌。
分管科室 职  能
人事监察科 1、负责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2、负责全局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3、负责局属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晋升的审查和继续教育工作;4、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工资、绩效及各项补贴的审批;5、负责全局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申报等相关工作;6、负责全局干部职工退休审批及退休待遇的审批;7、负责局系统评先推荐、审查、上报工作;8、负责机关党建、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
生态科 1、负责我市生态红线保护相关工作;2、负责我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网上申报材料收集整理工作;3、负责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项目工作。
法规科 1、负责对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2、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提请本部门决定的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事项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核;3、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4、负责对违法行为投诉的处理和监督工作;5、承办行政诉讼应诉事项;6、负责对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的监督工作;7、承办行政执法证申领和管理的具体工作;8、承办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9、负责对法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10、承办行政调解工作;11、承办本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12、负责本部门法制咨询服务,当好本部门领导的法制参谋。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依法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工作;13、负责法制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分管科室 职  能
宣教科 1.负责拟订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2.开展环境教育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3.组织全市的绿色创建工作;4.负责本局“双微”的发布。
环境影响评估科 1、负责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表、报告书)的审批;2、负责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工作的指导;3、负责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批(固废、噪声部分),以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自主验收报告的备案管理;4、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驻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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